【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行政法人化之必要性?】
關於資通安全科技中心,行政院祕書長、科技部長本次的說法相當模糊不清,我強烈要求科技部提出報告:
他們說:行政法人介於政府與民間之間,如果以政府機關角色任用人員,有很多程序麻煩,所以轉型為行政法人間取政府與私部門的優點。但是,轉型成行政法人是否有其缺點和可能的弊端,這點我卻完全沒有聽到。
同時資通訊安全明明有著無法輕忽的重要性,那在我們這個網路攻擊頻繁的國家,為什麼要再分立一個主管機關(資策會 + 資通安全科技中心),那資安中心之後扮演的國家維安層級為何?具體的措施又是如何?
究竟為什麼要讓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行政法人化?我們需要更明確的說明與報告。
另外,台灣是亞洲遭受資訊攻擊最頻繁的國家,資安是國安層級的議題,應該放在最高戰略位置。在美國歐巴馬找到了Google的前VP 梅根.史密斯(Megan Smith) 當CISO的資訊技術長(CTO)還有資訊安全長(CISO)站在制高點上統合資安策略。台灣有類似的職位嗎?
還有,對於無人機(drone)的規範是什麼呢?